有一次,我記得我在中學的操場上聽過一個教育心理學家的故事。他不是個天才,但他為了一口氣,一口因為年紀太小而不能進入大學圖書館看書的氣,在年 僅五歲時寫了一篇博物學的文章。我記得當時的老師其實是在勉勵我們要認真看待自己。我又記得,在我還是每個星期上教堂的那個年代,少年團契的團訓是這樣 的:
“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,都作信徒的榜樣”
年輕人真的不可以小看。至少,上面那一段我十多年前背誦的團訓,至今還是可以記得。反而,今天要背誦什麼都好像變得比以往吃力。前幾天,我 “officially”大了一歲,還要別人的提醒才記起自己犯了兩次太歲。我記得中學時代曾經看一幅graph(還要是“bell-jar shape”的那一種),內容是說一般人的身體機能大約會在二十四、五歲時達到顛峰,然後便是無可避免的退化。可能由於“退化”這個詞的威力過於強大,我 自那個時候起便視廿四、五歲這個年紀為人生的分水嶺。當然,我後來才發現,把二十四、五歲視為一個人生的分水嶺這回事,對別人來說都不太尋常。一般來說, 二十四、五歲正值人生盛年,有經濟能力,無家庭負擔,正是“對酒當歌、人生幾何”的最佳時機。但是, 因為那個"童年陰影"的緣故,懷著一種奇怪的戒心,不情不願地迎接人生第二十五個年頭的來臨。
如果我七十五歲還死不了的話,人生就 這樣過了三分之一。懵懵懂懂地消磨了的二十四年,早已教人不堪回首。面對著未來還有不知多久、禍福難料的日子,更是讓人進退失據。在這第二十五個年頭,人 還是只能摸着石頭過河,真的令人失笑。面對還有四十年的事業生涯,以及在那以後的一般不長不短時間裡,要顧全的事情好像經已多得自己應付不了。寫到這裡, 我突然記起自己還是中學生的時候寫的一首打油詩:
今天天氣哈哈哈
細聽浪濤沙沙沙
休管他人吱吱喳
自得其樂誇啦啦
真的... "寧欺白鬚公、莫欺少年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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